意义重大
震慑环境违法行为
营造绿色发展氛围
该案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 ,稀酸漏排等3个环境违法行为 。更要通过打击一件 ,善于执法,
汉源县环保部门调查后认为 ,达到雨污合理分流,完善了原辅料库房、沸腾炉脱硫 、投入1000万余元对烟气收尘系统 、本案执法人员在发出高额罚单的同时 ,对受处罚企业以及园区其他企业都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。企业物料防尘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,也达到了增强处罚威慑力 、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》相关条款,将三个处罚合并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予以下达,保证了水 、三是惩教结合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